今日的運動新聞中,有一則吸引著我的注意,「破天荒!芬威球場安全護網將延伸到外野邊線」,此種作為乃是為了避免近代棒球球棒使用材質的改變,而做出維護球迷安全的的措施。
每一個年度,在美國從不間斷的棒球意外新聞,都是因為看球因斷棒或界外球遭擊傷而提出訴訟的案子(芬威球場意外濺血 球迷遭斷棒打傷有生命危險)(Lawsuit Seeks Better Protection for Fans From Foul Balls and Broken Bats)。
一般的棒球場防護網區域長度僅47到50英尺,以本壘為起點,向左右各延伸約25英尺,因為這個區域在傳統上被認為是最危險的。
原本,美國職棒球員所使用的球棒,主要乃是屬於白樺木(ash)材質的球棒,但自1990年代,因為Barry Bonds是使用楓木(maple)球棒擊出驚人數量的全壘打,使得越來越多的打者使用楓木棒。
楓木棒是屬於堅硬但較碎的木頭,它們相較於傳統白樺木棒多將近 3 倍的斷棒量,且容易變成多片式斷棒的楓木棒,若球場無適當的保護措施,將使得球迷因楓木斷棒所增加的傷害風險隨之升高。
例如,在 2007 年 8 月,James Falzon帶著家人進場觀看紐約大都會隊及亞特蘭大勇士隊在紐約Shea球場的比賽。Falzon與他的家人坐在沿著球場三壘側第二排座位。在第 7 局時,大都會隊當時二壘手Luis Castillo打斷了他的楓木球棒當他打了一個飛球的時候。斷棒的碎片飛近看臺,包括球棒棒球最重的部分。Falzon正盯著球看當球棒碎裂的時候,他沒有看見棒頭飛進看臺。不幸地,棒球打到他的臉並造成臉部嚴重的傷害,這迫使Falzon須手術在他的頭骨直入金屬板和鋼釘。
然而,此種悲慘的事件,在傳統的「棒球規則」(baseball rule)下,卻無法得到賠償。在傳統上,法院對於與棒球規則有關的案件中,通常認為球場所有人及經營者對觀眾僅負有限注意義務,比如,只要在球場最危險座位 - 本壘正後方,加以保護措施,即已盡到相關的注意義務。
另外,在法律上有一阻卻違法的事由,稱之為「自甘冒險理論」,只要行為人明知一定風險仍自願承擔風險或面臨風險,則因此而受到的傷害,就不得求償。所以,在球迷知道進入球場會有相關的風險,但能自願進入球場,因此在棒球比賽的固有風險下所受的傷害(如,界外球、斷棒打到所受的傷害),即不得向球場管理人或球隊請求賠償。
然而,相較於要球迷自我謹慎,近來美國許多州認為,球團是較有能力做相關的措施來保護球迷的安全,故已漸漸有越來越多州立法加重球團保護球迷的責任,如科羅拉多州於1993年所訂立的「棒球觀眾安全法」(Colorado Baseball Spectator Safety Act of 1993);該法明文規定球團對觀眾負有加重注意義務,假如球團疏於採取合理而謹慎努力去設計、修正、維持賽場合於棒球賽之安全狀態,球團無法依自甘冒險完全抗辯其責任。
在這樣的法令下,球團為了對付增加的斷棒傷害風險,提升球迷正常狀態下的安全性,在遭斷棒頻繁地襲擊的區域增設防護網,例如延長防護網覆蓋至選手休息處的末端或甚至延伸到一、三壘側包括大部分內野區域(這也將有助於防止界外球的襲擊),紅襪芬威球場此次的延伸護網,即屬此種保護球迷的措施。
事實上,更早之前,即有大學球隊將護網延伸到外野邊緣,如佛羅里達州大學已在其球場擴展防護區至275英尺。
雖然,傳統論點認為,增加護網的區域,將有可能妨礙球迷的觀看與體驗,這將減少球迷進場。但,這樣的論點是有破綻的。因為,現在球場使用的防護網相較以前更細且不易察覺,並不影響觀看體驗;縱使防護網後有觀看障礙也是微乎其微的,這從本壘後方座位均覆蓋防護網且票價高於其他區域,但球迷仍不停搶購該區域的票。
雖然,並非所有的州都像科羅拉多一樣有相關法令的要求。但,在2017年9月,因在洋基球場的一次界外球擊傷小球迷事件,促使了MLB的理事長Manfred要求30支球團,均需增加護網(界外球打傷小女孩 大聯盟加強護網安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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